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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用血报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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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用血报销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规定:
   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,不得买卖。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、储存、分离、检验等费用。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,免交上述费用;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上述费用。
    B 、报销手续 
    (1)无偿献血者本人凭《无偿献血证》、本人身份证(配偶和直系亲属增带居民户口薄),以及医院用血收据,到采血地献血办公室或血站办理报销手续。
    (2)经献血办公室或血站审核无误后,在《无偿献血证》和医院的正式收据上加盖付讫章退还本人。凭收款单据付款,并造册记账。 
    (3)各医疗单位对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用血时,照常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收费。



本市免费用血报销政策

一、本人免费用血:

1、累计献血600ml以下享受等量用血;

2、累计献血600ml-1000ml以下享受3倍量用血;

3、累计献血1000ml以上终身不限量用血。


二、直系亲属用血:

享受最高不超过献血者献血总量的等量用血。




三、免费用血方法

在市中心医院、市中医院、市鄂钢医院、市二医院、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免费用血直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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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号ID:ezxz0711

鄂州市中心血站